在西安收养的子女怎么落户申
请(办事)条件:
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收养子女须根据《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手续。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被申请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并声明无多重户籍身份,亲笔签名落款,并留下联系方式;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前收养的附《公证书》); 4.若被申请人已落户的,还须提供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5.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法定办理周期:
日清日结
办理流程:
备注:
填表说明:
(1)单项业务办理所需的申报原始材料,材料名称必须统一、规范、清晰、准确,并附带材料说明和材料示例照片;
(2)单项业务办理涉及填写制式表格,需提供制式表格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