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养老保险缴费时限(韶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地方特产2022-09-14 14:58:19未知

韶关养老保险缴费时限(韶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时限: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

  3、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本文标签: 年限  养老金  基础  参保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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