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对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清城人员协调安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清城人员落实居家隔离管理,至少开展2次以上核酸检测(第1、14天);
四、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清城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服务(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或核查其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五、对近期有云南瑞丽,北京昌平区,江苏南京、宿迁、扬州、淮安,福建厦门,湖南长沙、张家界、株洲、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益阳,四川成都、绵阳、宜宾、泸州,辽宁沈阳、大连,河南郑州等中高风险地区及湖南常德,江苏无锡,陕西西安,重庆,安徽芜湖、马鞍山,广东中山、珠海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如您有上述地区旅居史,请主动到村(社区)申报,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您掌握以上相关人员信息,请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疫情防控“三人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