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01 00:20:03佚名

海口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海口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停保(不包含2020年2月及以前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重新缴费后再失业停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停保时间以最后一次用人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的时间为准。

  备注:1.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2.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也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将统一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中。尚未办理社保卡或者社保卡丢失的,尽快重新办理。

本文标签: 补助金  参保  失业人员  条件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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