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
1、依托平台就业、未与平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参保从业人员,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3、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关于参保地:
1、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参保
2、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人就业所在市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