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对象:
(一)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允许在2021年补办补缴所属期为2020年度相关费款。2021年1-6月申报缴纳的,按照旧的缴费基数。2021年7月后申报缴纳的,按照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的最新规定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申报日期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三)请各缴费单位(个人)按期办理申报缴费,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相关信息:阳江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800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维持2020年度标准不变(即4963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维持2020年度标准不变(即1410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不设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五)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800元,上限调整为21804元。
(六)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