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学籍证明。
应核验信息: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 办理流程
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办理地点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一楼大厅1号窗口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一楼大厅4号窗口
兴宁市:兴宁市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3号窗口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六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