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在茂名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具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的初创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初创企业是指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在乡村经营的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等
3、初创企业可按年度提出申请。首次申领此项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用工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点此下载)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
4、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5、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联系电话
1.服务咨询电话:0668-2976936
2.投诉电话:0668-12345
五、办事地址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综合窗口
六、费用及承诺办结时限
不收费;35个工作日
七、交通指引
公交车206、8、13、16、1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