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一直使用吗?
答: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不符合新国标或者无3C认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申领临时牌证,临时牌证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满后,该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上路行驶。
江门电动车正式牌和临时牌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牌证的有效时间、办理时限和申请条件上:
一、有效期及办理时限:
临时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江门市从2021年3月18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经注册登记后核发正式牌证,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临时牌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从2021年7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二、正式牌/临时牌申请条件区别:
正式牌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正式牌证。标准如下:
申请临时号牌的条件
1、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或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2、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3、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