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怎么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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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线上信息填报时间为:8 月 20 日—8 月 23 日;
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为:8 月 20 日—8 月 25 日;
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时间为:8 月 25 日—8 月 28 日。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新生为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二类: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三类: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四类:新生户籍不限,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社保。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五类: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