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精准就业,拓宽辖区内用人单位招聘渠道,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辖区内78家单位,就业见习岗位 1523个,岗位众多“职”等你来,表现优秀还有机会得到留用!
一、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年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即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
3.16-24岁的失业青年
二、就业见习期限及待遇
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的政府生活补贴1200月/月+25元/月的人身意外保险+单位补贴 (各见单位、见习岗位补贴不同)
见习期限
1.根据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的3-6个月
2.见习期间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