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对象:
哈尔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1、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疾病诊断书、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2、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3、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银行账户还需提供开户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转诊患者还需提供《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
7、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还需提供《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