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
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标准为:
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
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慰问金)。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长寿保健金】
广州长寿保健金是对高龄老年人发放的政府津(补)贴,包括对广州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和对广州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慰问金)。
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民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动调整发放标准,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