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学识能力、服务单位、从事岗位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15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积15分;
2.年龄在31-45周岁,积10分;
3.年龄在46-55周岁,积5分。
(二)学识能力
学识能力指标最高分值4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被授予市级以上人才或区领军人才称号,积40分;
2.取得正高级职称,或被授予其他区级人才称号,积30分;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G60紧缺工种高级技师,或副高级职称,积25分;
4.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G60紧缺工种技师,或中级职称,积20分;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G60紧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G60紧缺工种高级工,积15分;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G60紧缺专业大专学历,或G60紧缺工种中级工,积10分;
7.取得大专学历,积5分。
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或外籍人员的,另加10分。
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明确的第一类高校、松江大学园区高校和其他高校松江籍、“双一流”建设学科、G60企业紧缺专业统招全日制毕业的,以及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的,35周岁前另加10分。
高校全日制毕业未满三年的,另加5分。
(三)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指标最高分值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 一类重点扶持企业(领军企业),积20分;
2.一类重点扶持企业,积15分;
3.二类重点扶持企业,积10分;
4.三类扶持企业,积5分。
(四)从事岗位
从事岗位指标最高分值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市场(营销)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以及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和其他持股
10%以上股东,积20分;
2.副总经理、总监、技术经理、财务经理、市场(营销)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积15分;
3.部门经理、技术技能研发岗位,积10分;
4.普通管理岗位,积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