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1、上限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1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9330.50元;
2、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按省政府公布执行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武汉市主城区下限为2010元,新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下限为1800元。
二、2022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可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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