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生儿登记中山户口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即可:
1、父母双方都是中山户籍;
2、父亲是中山户籍,随父亲在中山市申报出生登记;
3、母亲是中山户籍,随母亲在中山市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登记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提交副页)
3、申请人父母(申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其中家庭户口簿须复印扉页及当事人页,集体户口簿须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4、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核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其中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证号印制页及盖有登记机关专用章的当事人信息页)
5、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