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共有产权房如何转让给别人?
转让条件: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转让流程:
1.申购人需转让的,应当向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经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出具的允许转让意见。
2.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的申购人。
3.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其所有。
4.转让申请通过后,若没有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代持机构可按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回购,并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用途。
PS: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注意事项:
1.原承购人办理产权转让应当取得区住建局出具的允许转让意见。
2.新承购人与原承购人、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应当明确产权份额、使用规定、转让限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3.新承购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4.原承购人应当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