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准迁证:
调档函、准迁证获取方式:
(注:在津无工作的人才落户类型联审窗口审核全部通过后先获取调档函后进行存档,存档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获取准迁证。)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程序:
一、符合学历、资格、技能、创业型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
①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并注册“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
②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拍照上传要件,在线提出落户申请;
③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APP提出申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型人才:
①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
②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③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在线提出落户申请;
④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APP提出申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