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宝鸡失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

地方特产2023-06-01 11:06:44未知

宝鸡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宝鸡失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

  申领条件

  领取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一类区1944元/月,二类区1845元/月,三类区1755元/月。

  2、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失业补助金仍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3、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受理条件

  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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