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我市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穗府办规〔2022〕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局重新制定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穗住保规字〔2017〕1号),形成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15日-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众获得《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附件文本阅读或下载。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zbbzhc@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邮编:510030,传真:83191642)。
特此公告
附件:
1.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