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度黑龙江嫩江县生猪扶持政策

三农助农2022-03-25 22:21:48佚名

2012-2013年度黑龙江嫩江县生猪扶持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2-2013年度嫩江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工作任务,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带、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步伐,促进粮食持续增产和农民稳定增收,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嫩江县2013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养殖户贷款后用于生猪生产的,经验收组检查验收核实,贷款金额与养殖规模、用途相符的,给予当年贷款贴息。

  2、新建封闭式标准化猪舍200平方米以上,且平均每平方米年出栏生猪0.75头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给予30元/平方米的圈舍补贴(建舍前须向县畜牧兽医局申报,凭出栏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年末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

  3、对于生猪防疫,凡是国家强制免疫项目和省计划免疫项目,一律给予免费。

  4、能繁母猪每头补贴100元(养殖户需提出申请,饲养的能繁母猪要求佩戴二维码耳标并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备案,年末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

  5、2013年底前出栏生猪500头、1000头、2000头、3000头以上,且圈舍面积分别超过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上,据猪e网网友了解到能繁母猪存栏分别超过30头、60头、120头、18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在3月20日前申报的,经跟踪、监督、考核至年底达标的,年末分别奖励2万、3万、4万、5万元人民币 (申报奖励的养殖场必须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生猪全部佩戴二维码耳标且养殖档案齐全,年末凭出栏生猪产地检疫证明,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新建的猪场必须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 。

  6、使用鲜精配种的,每剂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最多补贴4剂)。

  7、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购买动物尸体焚烧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给予所购设备款50%的补贴。

  8、生猪养殖场开展技术革新,实施健康养殖,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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