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印发。《规定》请求,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禁养区内现有不符合请求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由当地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关停或搬迁;按照国家排污允许制请求需要申领排污允许证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及时申领排污允许证,并按证排污。
《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必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委托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的,可只建收集暂存设施。(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