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田业海、田业飞等3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田业海与田业飞是电白食品公司、水东食品公司、电白肉联厂、电白腊味厂的实际控制人。
自2000年起,兄弟两人私自组建肉联厂稽查队,垄断电白市内的生猪肉屠宰和销售,拉拢公司的副经理、出纳、会计以及家族成员,逐蔡湮成以田业海、田业飞为首,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固定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吓唬等非法手段打压生猪经营户,禁止猪肉经营户到电白肉联厂以外的肉联厂进购猪肉售卖,以“统购统销”制度垄断生猪市场,造成电白地区猪肉价格长期居高。
田业海、田业飞利用其肉联厂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与生猪供应商内外勾结,虚高生猪收购价格、生猪重量,指使组织成员做假账,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达2559万余元。
为攫取非法利益,组织成员还利用开设赌场、外围赌球等方式并多次高利放贷。该组织还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举动,在电白地区猪肉市场欺行霸市,对生猪屠宰、销售行业形成垄断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以为,以被告人田业海、田业飞为首的犯罪团伙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举动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田业海、田业飞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当对该组织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责任,其他组织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罪行承担责任。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主犯田业海、田业飞有期吞涮二十三年、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其余3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吞涮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