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湖南农业农村厅湖南财政厅
2020年3月24日
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持续实施好三个“百千万”工程,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农业现代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着力补齐农业机械化短板,有效推动我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开展重点急需机具累加补贴,财政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水稻烘干机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给予累加补贴。鼓励各地实施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累加补贴。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通用补贴品目,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偏低的机具补贴额度。具体内容另文明确。
二、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推广应用手机APP办理补贴,简化操作程序,加快资金兑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到向财政部门出具结算文件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不含20天公示时间),县级及以下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三、降低农机贷款成本。财政支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和相关银行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担保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农机给予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和年化率1%的担保费补贴(2020年予以年化率1.5%担保费补贴)。
四、配套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支持开展水稻机插机抛、统防统治、深松土地等农机作业,将水稻机插机抛作业面积列为现代农机合作社考核的重要指标。今年,按照粮食生产“两稳”要求,在66个早稻生产大县,财政按照40元/亩的标准给予早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在全选择20个县开展水稻机抛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财政每个县安排200万元。鼓励市县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五、加大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兴修整修机耕道,解决农机下不了田的问题。实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今年选择15个县开展果菜茶田土宜机化改造,财政每县安排200万元,解决农机进不了园的问题。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逐步满足农机维修需求。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业设施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六、支持农机创新研发。财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内机制造企业,共同研发符合我农业生产特点的先进适用机具。组建农机创新研发联盟,针对南方水田和丘陵山区作业机具及关键共性技术展开研发,攻克制约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难题。
七、全力推动农机产业链发展。鼓励大企业做大做强、小企业做专做精.大力扶持农机制造龙头企业,着力建设汉寿智能农机产业园和双峰农机特色小镇。建立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全环节上下游企业同步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强化资金监管。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类资金规范使用、及时结算,严禁挤占、挪用、滞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各级要按照《湖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湘农联〔2018〕68号),严厉打击套取农机购置补贴和倒卖累加补贴机具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九、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