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第一层为汉字数字加顿号,例如:“一”“二”“三”。
第二层为括号中包含汉字数字,例如:(一)(二)(三)。
第三层为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例如:“1. ”“2.”“3.”。
第四层为括号中包含阿拉伯数字,例如:“(1)”“(2)”“(3)”。
第五层为带圈的阿拉伯数字,例如:“①”“②”“③”或者“1)”“2)”“3)”。
第六层为大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C)”。
第七层为小写英文字母,例如: “a.”“b.”“c.”或者“(a)”“(b)”“(c)”。
二、理科类论文的正文层次标题序号: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1.2.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三、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正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