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3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
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