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若住院,一般会根据出院时间确定。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意见》);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