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生意外突发事件而无法参加正常考试,或参加校外重大考试且能出具其考试时间与校内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有效证明应予批准。学生应完成一般请假手续,同时提交考试请假申请表,持该申请表依次找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审批,请务必特别注意时限要求。审批结束将上述材料送到教务部备案,并将其中一份已盖章的申请表交任课教师备案,学生可复印或拍照留存。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补考,按照教师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补考。未按要求参加补考者,视为放弃补考资格,按缺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计。未组织补考则合并至期末部分计算课程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