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规定,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纯电驱动小客车。
北京新能源指标申请条件
与个人申请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条件一致,即:
1.住所地在本市;
2. 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3.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4. 名下没有应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个人不可同时申请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和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
指标申请切换
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处于审核通过状态下的,可直接切换成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处于其余申请状态下的,可重新提交申请,指标类型选择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指标申请切换:申请状态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的“申请表”中点击上方的切换指标类型按钮进行指标类型切换(摇号月9日至26日无法进行切换操作)。
配置方式
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当年指标额度用尽后,剩余申请轮候至下一年度优先配置。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的确定规则如下:
1.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2.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中签弃号后再次申请、未确认延期被取消后再次申请、因申请人原因审核未通过再次申请、申请人主动取消再次提交申请;
【例如:申请人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因故申请取消后于2016年01月07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重新提交申请,2016年01月25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16年01月07日16︰22︰37.106】
3.新申请或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未通过,2015年12月30日复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4.延期审核通过的、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在审核通过状态下变更申请信息且再次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计算时间不变;
【例如:申请人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经延期审核后,2016年05月25日再次审核通过(或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那么轮候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例如:申请人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15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2016年04月28日在审核通过状态下变更申请,2016年05月25日再次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
5.由申请普通指标切换为申请新能源指标的,轮候次序按最后一次切换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于2015年12月0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从普通指标申请切换到新能源指标申请,那么轮候时间为:2015年12月07日22︰16︰4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