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马上报警,如果车辆受损,那么先标明事故车辆位置,然后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核定损失。交警到达现场勘察完毕后,再制作事故认定书进行定责,交给事故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并不同意交警调解,那么将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