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北襄阳健桥医院有关人员涉嫌贩卖出生证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后,佛山一家医院也被曝涉嫌贩卖出生证。11月7日,民间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广东佛山有一家医院勾结网络中介,以12万元的价格贩卖出生证,包括全套的真实住院生产记录。11月10日晚,上官正义再次在社交平台上表示,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以下简称“福爱嘉医院”)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
上官正义在社交平台上发文
11月11日下午,上官正义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六七月份,他发现有人在网上兜售出生医学证明,随后发现背后涉及的医院就是佛山福爱嘉医院。记者联系了福爱嘉医院,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医院及相关负责人已经配合调查五六天了,妇科和产科暂停营业一周,其他科室还在正常运营。
据广州日报消息,11月11日下午,佛山市卫健局回复广州日报记者查询时表示,日前接到上官正义提供的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勾结网络中介贩卖出生证举报后,佛山市卫健局就立即联合公安等多部门成立专责工作组,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目前,该医院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相关调查取证仍在进行中。
福爱嘉医院是一家民营二级医院,背后运营公司为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爱嘉医院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5月注册成立。福爱嘉医院公司由佛山市福爱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爱嘉管理公司”)100%持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福爱嘉管理公司背后的股东还曾因出资事宜引发民事纠纷。
医院相关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
11月7日,上官正义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在广东佛山,有一家医院勾结网络中介,公开通过短视频平台贩卖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操作方式为:医院方面有了即将生产的孕妇,这时候他们就会找到买证者,伪装产妇到该院进行产检的建档。而后,该孕妇又冒用前期建档的“孕妇”信息到医院进行生产,待孕妇生产完毕后,买证者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就能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产妇的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上官正义表示,这类产妇基本上都是代孕的孩子,代孕的孩子做一个亲子鉴定就能上户口,办理相应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过,当时上官正义并未披露该医院的名称。
11月10日晚,上官正义再次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他举报的福爱嘉医院勾结网络中介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一案有了最近进展,在佛山卫生和公安多部门的努力之下,该院的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
福爱嘉医院曾在其微信公众号的一篇文章中介绍,医院是经卫健局批准设立的二级妇产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228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开放床位120张,是一家一站式母婴服务的台式高端妇儿医院。“(医院)专注为佛山及周边地区的妇婴群体提供涵盖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及不孕不育科全程高端医疗、保健服务。”该文章称。
被举报的福爱嘉医院
福爱嘉医院的运营方为福爱嘉医院公司,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由福爱嘉管理公司100%持股,张力扬持有福爱嘉管理公司85%股份。福爱嘉医院官网显示,该医院院长为张明胜,张明胜从事外科临床工作近40年,先后在湖南和广东清远市创立并担任3家医院的骨科主任、院长。
11月11日下午,上官正义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六七月份的时候,他发现有中介在网络平台涉嫌兜售出生医学证明,随后他联系上了中介,并逐渐取得了中介的信任。上官正义称,之后,中介给他发送了一些成功办理出生证的案例。今年9月份,他与中介见面,这时得知贩卖出生证的是福爱嘉医院。上官正义还称,目前医院相关负责人已被控制,但具体哪些人被控制还不清楚。
记者也联系了福爱嘉医院,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医院和相关负责人正在配合调查,妇科和产科暂停营业一周,但不涉及其他科室,其他科室还在正常运营。当记者询问调查是否跟贩卖出生证有关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有,不是襄阳那个事,拐卖儿童这些事,我们哪敢搞呢?”
前述医院工作人员还表示,医院没有贩卖出生证,现在配合调查已经五六天了。“我们也问了卫健和公安,都还在调查阶段,后续会给大家一个具体的情况说明,到时候会给大家公布的。”
11月11日下午,记者试图向佛山公安局和佛山卫健局了解情况,但未能接通电话。不过,据广州日报消息,目前,该医院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相关调查取证仍在进行中。
背后股东曾因出资事宜引发民事纠纷
记者获取的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揭开了福爱嘉医院背后的更多信息。
判决书显示,罗锡华、王京等五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力扬、张明胜向第三人福爱嘉管理公司和福爱嘉医院公司补缴出资100万元。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原告的事实和理由为:被告张力扬和张明胜是父子关系,张明胜与原告罗锡华、王京是朋友。张明胜曾任职于某医院,离职后一直游说包括罗锡华、王京在内的朋友给他投资开设医院,并做出许多许诺。经张明胜多方撮合,张明胜及其儿子张力扬共同以张力扬的名义,与罗锡华、王京等人合作,先于2017年9月20日登记成立第三人福爱嘉管理公司,后通过福爱嘉管理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成立福爱嘉医院公司,由张明胜为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张力扬为法定代表人,张明胜任院长,来经营福爱嘉医院。
根据判决书,2018年6月11日,张明胜及其儿子张力扬共同以张力扬的名义,与罗锡华、王京签订《股东出资协议书》,约定张力扬(含张明胜)出资1530万元,占股51%;福爱嘉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认缴股资的10%,并在签约3日内汇入公司帐户。协议签订后,由张明胜主导、张力扬出名建成福爱嘉医院,并提出医院总投资调整为3630万元,出资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五原告按照被告的说法追加并完成出资。
原告表示,五名原告出资后,作为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的两被告不但没有按时足额出资,而且还违反会计制度,经营中存在大量违规违法行为,包括:虚假出资,包括违规以费代资,以报销单、开支单甚至白头单冲抵出资,严重违反法定会计制度;虚假做账,包括控制财会人员虚假入账,虚增债权、虚报开支、重复入账;违规报销,包括未经监事股东审核私自报销、无据报销、自签报销、更有多笔极为虚高的失实采购等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五原告多次要求查账对账,两被告均不予配合,把持账册不向股东公开。最后,两被告迫于压力接受审计。经内部审计,发现短短两年间,高达3600多万元的投资在医院的账面上居然被做出巨额亏损,五原告的股东权益被侵蚀为负值,公司账上不但没有资金,还多次因欠租被房东追讨,已经形成公司经营困局。”判决书显示,原告认为,公司至今陷入经营困局,且有巨额亏损,究其原因,责任在于被告不履行真实出资义务和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诉讼中,五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被告张力扬、张明胜向第三人福爱嘉管理公司和福爱嘉医院公司补缴出资1532万元。
根据判决书,张力扬、张明胜等辩称,原告所称被告经营公司期间,存在虚假做账、违规报销等问题纯属主观臆断,没有事实依据;两被告不存在不足额出资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反而是原告因为共同投资的医院在刚开业之初(2019年底)即碰上新冠疫情,在医院经营形势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为了止损多次要求退股,在被告未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下,多次以查账、审计为由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张力扬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福爱嘉管理公司缴纳出资994万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