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校(含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小学,不含特殊教育学校)校内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为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5小时。
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参加锻炼人员自身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别是当前要做好暑假期间体育场地设施的开放工作。
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重要意义,增强学校搞好开放工作的责任感。要积极引导居民群众提升文明素质,养成良好习惯,爱护场地设施,配合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