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后,登录云闪付平台,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
包含: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参与企业开具、第一联“发票联”)
✔车辆登记证书
✔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
✔购车用户身份证国微面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税务局服务大厅打印或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获取电子版)
✔车辆外观照片 (含车牌)
✔购车用户本人支付卡卡面 (核销票券使用的银行卡)
✔本人收款卡卡面[如用户选择通过建行数币钱包兑付,则需上传建行数币钱包编号 (前四位为0051,获取方式见下图)
✔机动车行驶证主页
✔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新能源汽车须有“新能源”标注)
✔购车刷卡金额3万元及以上POS机签购单(核销票券的POS单)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日期、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之内。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需同时提报本人名下旧车在活动时间内报废的相关证明资料
包括: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以回收证明编号时间为准,报废车主身份信息需和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且上传完整资料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10日24时前。
领券用户实名认证信息与资料上传用户、购车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承兑。所有活动参与者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