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券规则:
1.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2.本年度消费季期间个人年度消费上限总额度为1000元。
3.消费券申领成功后可在有效期内使用(具体有效期以票面实际标注为准),所领消费券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用。
4.不同的商品类别优惠比例不同,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每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发放时间:1月21日至2月6日
领券流程:
1.进入小程序:通过微信搜索“贴票票”进入小程序首页。
2.实名认证:进入贴票票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授权登录后,点击“实名认证”,填写真实信息完成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