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第八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拟于2024年9月份在廊坊市举办。为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营销体系,营造大会浓厚宣传氛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会主题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12日
投稿方式:投稿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投稿时请注明“第八届省旅发大会主题口号”或“第八届省旅发大会形象标识”字样,填写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投稿邮箱:slfkhlogo@163.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
01
大会主题口号要求
1.要求内容结合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文旅产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具有较强的国际化视野、时代特征与传播力。
2.要具有创新性,充分展示主办城市文化旅游特点,准确反映廊坊文化旅游产业特性与发展方向。
3.文字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字数不限,并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4.主题口号征集内容需要提交WORD文档,必须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说明文字不超过300字。所有作品须提供应征人完整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或团体投稿总数不得超过5条。(注:未提供文字说明视为无效)
02
大会形象标识(Logo)要求
1.充分反映廊坊市文化旅游特色,体现廊坊市文化旅游核心内涵。
2.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远;易识、易用、易推广,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3.形象标识(Logo)作品要从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运用、Logo释义等方面入手,寻找新颖的创意、前瞻的新思想、独特的设计。
4.形象标识(Logo)构图和色彩要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图案结构要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和艺术表现力。
5.形象标识(Logo)应有利于大会品牌文化衍生品的开发;易于在平面、立体和电子等其他媒介中的印刷、传播与制作;适于不同比例尺寸显示,可适用于表情包、漫画、视频、纪念品制作等领域。
6.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提交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征稿件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中选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等格式文件)。
7.投稿人应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形象标识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字数不超过300字。所有作品须提供投稿人完整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注:未提供文字说明视为无效)
03
活动阶段
本次活动分为征集、评选、公示三个阶段。为了保证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评选阶段分为初筛、网络投票、专家复审、终选、报备五个环节,最终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
04
奖金设置
1.主题口号: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入围奖20名,奖金100元人民币。
2.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入围奖10名,奖金100元人民币。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05
结果公示
预计11月底,将在“文旅廊坊”微信公众平台对最终录用及获奖作品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06
其他要求
1.原创性声明
参与征集者应拥有作品合法、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主办方法律纠纷,由参与征集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征集作品在参加本次活动之前参与过其他此类活动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活动。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活动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投稿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3.投稿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5.投稿即表明认同本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