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的可以领取补贴。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品牌经营店铺转为企业法人并纳入西安市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以及个体工商户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的,每户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按照2.5:2.5:5比例兑付)。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西安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
2.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良好,在“信用陕西”无不良记录;
3.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完整真实提供相关资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4.在此时间期限内已享受此类政策支持的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不再享受其他已出台同类政策支持。
(三)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发展规划;
4.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代码证;
5.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信用陕西”上查询的信用报告;
6.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7.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年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统计年报表。
(四)申报程序和时限
申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开发区)商务部门,经各区县(开发区)商务部门审核后,联合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于2022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正式文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王学敏,电话:8678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