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公告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紧缺医学人才(其中,编内14名、编外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1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4、提交材料
(1)现场报名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
⑦本人小2寸免冠近照两张;
⑧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网上报名
需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指定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扫描件或照片)。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5、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苏康码”须为绿色、体温正常,并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全程配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携带以上材料报名,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审查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当场告知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审查结果至2021年11月29日12:00;招聘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1年11月30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紧缺医学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由区卫健部门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紧缺医学人才,面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组织加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雨花台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面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南京市雨花医院 冀爱菊 025-52883191
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谢文娟 025-52400959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姜凤
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周燕025-52808662
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莎莎 025-58069403
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施静 025-82211611
雨花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钱丽025-8666218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5288331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