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申请需上传资料清单:
一、个人乘用车
1、汽车销售合同;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3、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4、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彩色照片);
5、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上传驾驶证无效;
6、车辆登记证书:上传车辆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二、报废旧车购置新车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注: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注:2023年1月20日-2月9日期间,在宁阳县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享受8%补贴政策的消费者,不得通过云闪付平台上传审核资料,上传资料的将予以驳回;未享受到8%补贴政策的,可以参与泰安市汽车补贴活动。两项汽车补贴政策不得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