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吉林市开展第七轮核酸检测

社会热点2022-04-01 03:21:09佚名

3月12日吉林市开展第七轮核酸检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吉林市开展第七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吉林市

   一、采样时间

  3月12日中午12时全市全面开始,下午18时前完成。

  二、检测范围

  吉林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全域。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区域,分设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常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检测对象

  吉林市城区及县(市)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区进行采检,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因近期气温变化、路面湿滑,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特此通告。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本文标签: 吉林市  居民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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