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 共计380名

社会热点2022-03-30 18:15:21佚名

2021南京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 共计380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1年度长期招聘公告,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评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以及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招聘岗位空缺情况。本次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

  (二)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部分岗位招聘采用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考评方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成绩于考评(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在考评(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资格复审、考评(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具体时间、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提前在单位官网发布或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五、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

  南京鼓楼医院 025-83105985

  南京市第一医院 025-86623374

  南京市第二医院 025-83626256

  南京脑科医院 025-82296293

  南京市儿童医院 025-52862929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025-52226269

  南京市口腔医院 025-83620115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25-84431586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5-83538317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025-83479859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025-68787878

  附件: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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