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婚姻登记中心疫情防控公告

社会热点2022-03-29 15:04:55未知

长宁区婚姻登记中心疫情防控公告

  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为切实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市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三版)》(沪民办发﹝2022﹞7号)要求,现就我区婚姻登记场所即日起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提示:

  01、所有进入婚登场所的来访者须使用随申办APP、微信、支付宝等小程序扫描场所码,并出示双码(随申码、行程码),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

  02、婚姻登记必须进行预约。特殊时期,只受理已预约的,如未事先预约的,原则上不提供办理服务。当事人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软件、支付宝和微信端的“随申办”小程序、 “长宁婚登”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预约。

  03、所有进入登记场地的来访者须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现场秩序管理要求,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04、为确保登记场地的安全性,避免人员扎堆、窗口聚集等情况发生,高峰日或高峰时段将采取限流措施。

  05、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谢绝陪同人员进入登记场所。

  06、暂停结婚颁证仪式、婚姻家庭辅导线下服务,关闭颁证厅。

  07、婚登窗口将根据上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及时调整。

  有需可来电咨询,电话:62705589

  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长宁区  来访者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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