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2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3月11日0—24时,景泰县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以上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35(廖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6日,11:00前在家无外出,后步行去自家地里干活,12:10左右步行返回家再无外出。
2月27日,8:00与丈夫自驾车到县城交警大队顺龙巷家中,11:50左右步行去景泰县第二幼儿园铺床,后返回家再无外出。15:40左右自驾车到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王某某、方某某2人来到家中闲聊约20分钟后离开,再无外出。
2月28日,8:00左右与丈夫自驾车(车内乘座其奶奶、婆婆、儿子和女儿4人)到县城交警大队顺龙巷家中,9:20左右去县第二幼儿园大三班给女儿报名,10:10左右到小三班为儿子铺床,10:30左右离开幼儿园返回县城家中,16:00左右与丈夫自驾车回到大桥村家后再无外出。
3月1日—2日,在家无外出。
3月3日,上午在家无外出,14:00左右在村委会学习广场舞,15:30返回家中,19:00左右自驾车与方某某2人去村委会广场跳舞锻炼,20:30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4日,14:00前在家无外出,后与方某某去杨某家跳舞锻炼,15:30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5日,19:00前在家无外出,后步行去方某某家,约20分钟后与方某某、张某某到杨某家跳舞锻炼,23:00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6日,9:00左右开四轮车去自家地里,15:00左右返回家中,16:00左右与丈夫自驾车去县城家中,20:00左右去保禄超市,20:32从超市出来后开车到大桥村杨某家跳舞锻炼,22:00左右方某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再无外出。
3月7日,8:00去魏某某家白事帮忙,9:00左右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8日—9日,在家无外出。
3月10日—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36(魏某某):现住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
2月24日,9:00—12:00在上沙沃镇大桥村村委会上班,下午在农田干活无其他外出。
2月25日,9:00—12:00在上沙沃镇大桥村村委会上班,下班后回家再无外出。
2月26日,在家干农活无外出。
2月27日,9:00乘坐高某某私家车到上沙沃镇三个山收费站路边打扫卫生,11:00乘坐高某某私家车返回大桥村再无外出。
2月28日,8:30到上沙沃镇大桥村村委会工作,12:00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1日—3月4日,9:00-12:00在上沙沃镇大桥村村委会上班,下班后回家再无外出。
3月5日,在家周围活动无外出。
3月6日,8:00乘坐高某某私家车到上沙沃镇梁槽村村委会,后换乘镇政府大巴车在上沙沃镇白墩子菁茂大门口附近打扫卫生,17:00乘坐镇政府大巴车返回上沙沃镇梁槽村村委会,换乘高某某私家车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3月7日,8:00到魏某某家白事上停留约20分钟,后回到大桥村村委会,停留几分钟后离开,12:00—13:00被安排到村上路口执勤,后返回家再无外出。
3月8日—9日,在家无外出。
3月10日—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以上时间段与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