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部分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2年12月5日0时解除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永和街
1.珠江嘉园11栋1梯
2.新庄小湴村二横一巷18号
3.小东新村一巷13号
二、黄埔街
1.下沙大街一巷一号
2.丰乐南路黄埔花园A4栋
三、联和街
玉树新村22栋
四、南岗街
南岗社区亨元石羊街41号
五、龙湖街
1.康大龙祥汇西侧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知识城校区)项目工地
2.双珑原著8栋
3.招商雍景湾15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衷心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