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7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白鹤洞街道
(一)中海学仕里第3栋。
(二)中海花湾壹号C区C1栋。
二、石围塘街道
(一)山村路9号之二。
(二)大涡街一巷143号。
三、冲口街道联合围新巷7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