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和进一步优化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我区调整风险区域和进一步优化高风险区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2日6时起,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四巷17-1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二、对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南沙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高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中万顷沙镇十涌德安围、就安围、六安围区域,做进一步优化如下: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1.沙尾一村十涌东上路43号2楼。
2.沙尾一村十涌陆安路2号。
3.沙尾一村正翔路18号。
4.沙尾一村十涌西下路173号。
(二)万顷沙镇十涌德安围、就安围、六安围区域除上述高风险区外,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