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兴隆街道明星社区临时管控的通告(2022年136号)
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规定,经州专家组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临时管控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经风险评估,县域内除民安街道五爱社区一网格光明巷门牌2号至34号、书院坪社区一网格继续临时管控外(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对兴隆街道明星社区逐步有序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二、解除临时管控区域严格落实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逐步有序解除临时管控的通告》(2022年129号)要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毫不懈怠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负责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18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