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高风险区继续实行管控措施外,自2022年12月2日0时起,恢复城北区与城西区、城中区之间人员、车辆有序流动。自12月4日0时起,恢复主城区“四区”之间人员、车辆有序流动;主城区“四区”与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含多巴片区)之间,三县区之间,西宁市与各市州之间除防疫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物资、物流货物运输车辆经严格查验后可以有序流动外,其他社会车辆继续实施交通管控。后期,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解除三县区与主城区、西宁市与各市州之间的交通管控。
二、各公路交通隘口疫情防控服务点和机场、火车站等严格落实报备排查、落地即检等措施,有效防止疫情外溢或输入传播扩散。对离宁人员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倡导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返宁人员,抵宁前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抵宁后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配合落实“落地即检”和“三天两检”等相应管控措施。
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司乘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清洁消毒等措施,主动引导乘客扫“乘车码”、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全程佩戴口罩。城乡公交班线继续暂停。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扫码测温措施,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五、各小区(村)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
六、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仍然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继续实行双暂停。
七、有序恢复生活必需场所经营活动。商超、农贸(集贸)市场、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场所(机构)恢复营业,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宾馆酒店等场所有序开放。营业、开放场所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错峰、限流制度。KTV、洗浴足浴、密室逃脱、棋牌室、网吧等空间密闭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单位适时有序开放堂食,倡导即买即走或线上订餐配送。
八、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持续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村(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告。
九、各类会议、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
十、强化快递物流业疫情防控,所有快递、外卖配送员须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和核酸检测,并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快递行业严格执行快递消杀“三强制、四必须”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处理场所、营业场所、办公场所、运输车辆、用品用具等消杀工作,优先做好存量邮件快递消杀和派送,分期分批、安全有序做好新进邮件快递派送。
广大市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非必要不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扎堆、不聚集,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回家后,做好物品外包装的清洁消毒和洗手等措施。关注官方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