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9日19时起,将市北区延安路街道聚仙路22号,阜新路街道重庆南路7号1号楼;即墨区通济街道流浩河一路169-1号至203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社会热点2022-11-30 13:53:48未知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9日19时起,将市北区延安路街道聚仙路22号,阜新路街道重庆南路7号1号楼;即墨区通济街道流浩河一路169-1号至203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