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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国御用大律师(资深诉讼律师)Tim Owen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项目认许方式,为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行的黎智英辩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周二(29日)上午表示,已在向中央政府提交的报告中提及黎智英案,建议提请全国人大为香港国安法释法,而有了释法结果后再去处理黎智英案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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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家超的释法建议,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驻港国安公署均作出回应,支持特区依法采取措施,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隐患,维护香港国安法权威与香港特区宪制秩序。香港社会各界也展现支持态度。香港大律师公会上午举行记者会,公会主席杜淦堃强调,香港国安法第65条明确订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拥有解释权。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提请全国人大释法的处理方式不仅符合现有机制,并且不会破坏香港司法独立。
针对黎智英案的相关问题以及此次围绕香港国安法的人大释法问题,深圳卫视直新闻驻港记者丘倩怡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谭耀宗在梳理黎智英案来龙去脉后指出,黎智英案由海外大律师参与并代理诉讼,不仅不适合,而且与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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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谭耀宗:海外大律师代理黎智英案 与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相抵触
谭耀宗介绍称,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在案件开审的时候找了英国一个资深大律师Tim Owen来香港,而这个英国大律师在香港不是全面执业的。
谭耀宗首先质疑的是,香港本身有很多高水平的资深大律师,黎智英现在专门找了一个英国大律师,显示他似乎对本地律师不是很信任,或者对本地律师的能力不看好。更加值得警惕的是,黎智英案涉及国安法,是一个很严重的罪行,里面牵涉到外部势力,非常复杂。谭耀宗强调,“因为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里非常重要的原则问题,在落实执行香港国安法的时候,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因此,谭耀宗强调,海外大律师参与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和国安法有关规定有抵触。这也是为什么特区政府律政司此前三番四次向法院提出来这个问题,最后还去到了终审法院。“但很可惜香港法院的法官,包括终审法院的法官,他们都不接受。不接受有什么办法呢,只有最后由特区政府、现在是由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澄清”,谭耀宗告诉深圳卫视直新闻驻港记者:“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自己制定的法律,按照宪法是有解释权的,在国安法的条文里也说明了,这个法例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如果当特区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包括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不清晰,或者有不同的理解,最终都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权威性的解释、澄清或者作出决定”。
谭耀宗:香港国安法具有凌驾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作出权威解释
谭耀宗曾参与香港国安法审议工作,他指出,香港的法律和内地法律体系有不同的地方,但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国安法其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而且是属于大陆法体系。谭耀宗举例称,整个香港国安法是用中文起草的,英文只是参考。在这样的情况下,找一个海外大律师来处理一个中文草拟的法律,认为根本做不到,不适合。“加上这个案件本身控告的罪状里,包括有外部势力的渗透造成这个罪行。如果在海外找大律师带代理这个案件,参与案件辩护,也是不适合的”,谭耀宗指出。
谭耀宗强调,聘用海外大律师为黎智英案代理,从香港国安法立法的精神到落实都是有抵触的。他还进一步指出,香港国安法有凌驾性,如果遇到有其他香港法律和它有不一致的地方,要以国安法为准。“我完全同意特首提出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寻求一个澄清,对相关条款的澄清,特别是海外大律师在香港执业的问题,有没有资格参与国安法,代理案件诉讼的问题。我觉得这一次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我相信会认真考虑,也会尽快作出一个决定”,谭耀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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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厘清国安法执行过程将帮助香港完善国安法律体系
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实现了由乱到治,“一法定香江”的效果有目共睹。谭耀宗认为,香港国安法目前实施了两年多的时间,执行过程中出现不清晰的地方是非常正常的,而不断厘清这些不清晰的细节,实际上也是对香港国安法律体系的持续完善。
谭耀宗表示,今年是特区政府成立25周年,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行使过5次人大释法,每一次都是人大常委会已经衡量过,特区政府自己处理不了。谭耀宗介绍称,“有一些是特区政府主动提出,有一些是法院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去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利,去解释基本法有关的条文,这个是帮助香港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谭耀宗指出,这次不是解释基本法,而是解释香港国安法里的条文,在执行上如何理解。他认为既然这个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按照法律里的条文,也是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这个香港终审法院也是承认的,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解释或者澄清是绝对有效力的,特区政府也要依照这个解释内容来执行香港国安法。
作者丨丘倩怡、杨振华,直新闻驻港记者
编辑丨张思南,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