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华容县在外省入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
感染者:肖某显,男,43岁,11月24日自驾货车从河南省周口市出发前往华容县,11月25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18:30 自驾货车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出发前往华容县。
11月25日
13:05 到达华容西高速收费站(落地核酸检测采样);
13:30到华容县章华镇一桥西常兴渔需店仓库卸货;
18:10电话告知其落地核酸检测混管阳性,即刻落实就地隔离并单管单采复核;
21:55核酸检测单管单采复核,结果为阳性。
22:2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华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县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县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须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华容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系外省入县人员